山东:莱芜获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近日,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对莱芜市人民政府申请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复函》,正式批准莱芜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参照复函,莱芜将按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申报时间和实施规划时间都要超过两年以上的授牌要求,认真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林业行业标准》加大资金投入,尽快编制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及时反馈“创森”有关情况和工作动态。据悉,目前莱芜市林地面积100.2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34.3%,建有国家级森林公园1处、省级森林公园2处、市级森林公园5处、市级自然保护区1处,已获得过“国家园林城市”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