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造林绿化达150万亩
日前,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抓好2015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的通知,提出明年全省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任务为550万亩(包括造林绿化150万亩),加快推动福建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为加快推动福建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切实抓好2015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福建省充分调动各方面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稳步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更大贡献。
2015年全省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任务为550万亩,包括:(一)造林绿化150万亩。其中:“四绿”工程建设60万亩,主要是城市、村镇和道路植树绿化,以及“三沿一环”(沿路、沿江、沿海、环城)屏障造林绿化,重点抓好0.5万亩高速公路(高铁)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2.4万亩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和8万亩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人工造林更新90万亩,重点抓好20万亩不炼山造林、10万亩珍贵用材树种造林、25万亩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二)森林抚育200万亩。(三)封山育林200万亩。(四)建设营林机械推广示范县(点)10个。
同时,重点落实好“四绿”工程建设用地,对房前屋后、路旁、水旁等地块,现有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极少量的宜林荒山,要逐块落实,及时造林,确保森林覆盖率不下降。大力提倡不炼山造林,将造林地内的非目的树种、杂草杂灌及藤类进行砍伐,保留部分树干通直、材质优良的阔叶树种幼树,进行耙带补植、造林,维护地力和生物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