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区出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行动计划
记者昨天从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获悉,南山区政府刚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决定》、《南山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行动计划》,明确到2018年力争达到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要求,到2020年全面建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典范。
据了解,作为南山建设宜居宜业国际化海滨城区的重要抓手,《决定》从7个方面明确提出了南山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统筹规划和行动措施;《行动计划》从生态环境保护、促进资源节约、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产业优化升级、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环境质量提升、宜居城区建设、生态文化培育等8个方面提出了31项具体的行动措施,并明确了具体的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多措并举把“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路更畅、城更美”的理想愿景变为现实美景。
上述文件中,南山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硬性”指标。如今年目标为:全区单位GDP能耗≤0.456吨标煤每万元,单位GDP水耗≤8.74立方米每万元,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持续下降,西丽水库、长岭皮水库等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大沙河水质达到地表Ⅴ类水标准,空气优良率≥85%,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6.98平方米,公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85%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