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区私人经营的售楼处藏身双秀公园
“公共公园怎么能有售楼处?”近日市民反映在西城区双秀公园发现私人经营的售楼处。记者探访发现公园内的门诊部、私人艺术馆,将公园内房屋全部侵占。公园园务部工作人员称,公园是企业性质,园内房屋外租并非双秀公园一家,是普遍现象。北京市园林局表示,公园应为市民服务,虽为企业性质,也不能将房屋外租。
昨天,北京晨报记者来到双秀公园,一名胸前挂着工作牌的男子进入了园内西侧的一处木屋。记者上前询问,这名男子表示,“我们这里是一个房地产公司的办公区,租了好几年了。”在公园中间位置,赫然竖着“售楼中心”的招牌,记者询问得知,此处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前台办公处。此外,在公园西北角有一半掩着的铁门,上面写着:“办公区域,非公园游览区”,院内有十余间移动板房,停着几辆私家车。记者走进去询问此处是否是公园管理中心,里面员工否认,“我们是前面房地产公司的,这里也是办公室。”
记者注意到,公园里的指示牌上标有艺术展室,“他们有时候还在园里展览,可以看,买的话可不便宜。”经常在公园遛弯的居民赵先生告诉记者。此外,指示牌上还有中医门诊部的标识。
一些市民也表示,公园内的建筑被占,“总觉得怪怪的,一开始还以为日式的木屋可以进去参观呢。”而日式翠石园里的两座日式风格的小木屋也挂着“艺术展室”的牌子,同样大门紧锁,通往木屋的小路也用铁链拦住。而此处,在公园门口的规划图上标注为“茶室”。“他们有时候在有时不在,在这里租房很贵的,一般人租不起。”园内环卫工人说。
各方说法
绿化公司:企业化经营望大家理解
对此,双秀公园管理处园务部工作人员苗先生表示,售楼中心、门诊部及艺术展室都是公园出租出去的。苗先生介绍,双秀公园原来属于事业单位性质,每年享有政府30%的财政差额拨款,但从2005年1月1日实行单位改制后,被划归为北京市城建集团管理。“公园现在是企业化管理,没有政府的任何补贴,门票只有两毛钱,根本不够运营成本。园内房屋外租也不止双秀公园一家,是个普遍现象。”苗先生说。
对于公园性质的改变,北京城建集团绿化公司养护部部长袁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北京市政策的变化,国资委将原属于园林局的北京园林绿化公司性质变为企业,并归国有企业城建集团管理。袁先生说:“公园的人员工资、各项设备的养护开销非常大,公司甚至需要集团从其他地方拨钱维持正常运营。”袁先生很无奈,“虽然出租房屋可能侵占到市民的部分利益,但是如果不出租,根本无法将公园的环境维持到现在的水平,希望市民能够理解。”
园林局:景观式建筑不能出租
记者致电住建部城市建设司,工作人员表示,公园是公共资源,严禁违规将公园内亭、台、楼、阁等园林建筑以租赁、承包、买断等形式转交营利性组织或个人经营。而北京市园林局公园处一位姓尹的工作人员表示,虽然双秀公园目前是企业性质,但也不能将房屋出租出去,“公园经营的确存在一些困难,可以把自己的办公用房出租出去,但是作为景观的房屋不能出租。”
律师:性质转化是否合法待查
北京市银科律师事务所吴昕丹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园是“公益性资产”,属全民所有,公园房屋外租的行为侵犯了公民在公园休闲娱乐的权益,并不合理。“如果双秀公园以企业的性质经营,并且有法人资格的话是可以有租赁房屋行为的,但是从事业性质转为企业化是否有合法的文件,用公共资源进行盈利是否经过审批,这些都需要探讨。”吴律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