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园林苗木计量的方法
1、苗木预算价值,应根据设计要求的品种、规格、数量(包括规定的栽植损耗量)分别列项以株、米、平方米计算。
2、栽植苗木按不同土壤类别分别计算:
(1)露根乔木,按不同胸径以株计算;
(2)露根灌木,按不同株高以株计算;
(3)土球苗木,按不同的土球规格以株计算;
(4)木箱苗木,按不同的箱体规格以株计算;
(5)绿篱,按单行或双行,按不同篱高以延长米计算(单行3.5/m,双行5株/m);
(6)樊缘植物,按不同生长年限以株计算;
(7)草坪,地被和花卉分别以平方米计算(宿根花卉9株/㎡,木本花卉5株/㎡);
(8)色带,按不同高度以平方米计算(12株/㎡);
(9)从生竹,按不同的土球规格以株计算。
3、水车浇水,按栽植不同类别的不同品种、规格,以株、米、平方米、株丛计算。
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1、平整场地:
(1)园路、花架分别按路面、花架柱外皮间的面积乘1.4系数以平方米计算;
(2)水池、假山、步桥,按其底面积乘2以平方米计算。
2、人工挖、填土方按立方米计算,其挖、填土方的起点,应以设计地坪的标高为准,如设计地坪与自然地坪的标高高差在±30cm以上时,则按自然地坪标高计算。
3、人工挖土方、基坑、槽沟按图示垫层外皮的宽、长,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计算。并乘以放坡系数。
4、路基挖土按垫层外皮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5、回填土应扣除设计地坪以下埋入的基础垫层及基础所占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6、余土或亏土是施工现场全部土方平衡后的余土或亏土,以立方米计算。
7、堆筑土山丘,按其图示底面积乘设计造型高度(连座按平均高度)乘以0.7系数,以立方米计算。
8、围堰筑堤,根据设计图示不同提高,分别按堤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9、木桩钎(梅花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组计算,每组五根余数不足五根或按一组计算。
10、围堰排水工程量,按堰内河道、池塘水面面积及平均深度以立方米计算。
11、河道、池塘挖淤泥及其超运距运输均按淤泥挖掘体积以立方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