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森林覆盖率达国家生态市要求
我市在全省率先将建成区内达到有林地标准的城市绿地纳入森林覆盖率统计范围。
您知道吗?厦门的城市绿地里有不少达到有林地标准,可以算作森林资源了。近日,我市林业部门开展城市绿地森林资源调查建档工作,对我市思明、湖里和海沧三个建成区进行城市绿地森林资源调查,调查结果新增的城市绿地中有林地面积使我市森林覆盖率提高0.51个百分点,达到40.03%,达到国家生态市森林覆盖率的约束性指标要求,为我市顺利完成国家生态市验收创造条件。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绿地面积不断扩大,而以往的统计并没有将城市绿地中的森林资源纳入森林覆盖率统计范围。此次调查,我市在全省率先将建成区内达到有林地标准的城市绿地通过调查建档,纳入森林覆盖率统计范围。要达到有林地标准,可不是公园里种几棵树就行。据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查根据相关标准要求,城市绿地至少要符合连续面积达到0.33公顷以上的标准才能有资格“竞选”成为有林地。而调查工作则是利用厦门市最新遥感影像图结合现有林业基本图,筛选连续面积0.33公顷以上未建立森林资源档案的城市绿地,开展外业调查和内业建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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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0.03%
通过调查,我市思明、湖里、海沧三个区达到有林地标准的城市绿地面积有794.70公顷,林木总蓄积19467立方米。其中,思明区城市绿地中有林地面积有254.17公顷,林木蓄积9130立方米;湖里区达到357.01公顷,林木蓄积8741立方米;海沧区有183.52公顷,林木蓄积1596立方米。三个区城市绿地中有林地面积将使我市森林覆盖率提高0.51个百分点,由调查前省林业厅公布的39.52%提高到40.03%,达到国家生态市森林覆盖率的约束性指标要求。据了解,此次调查成果将录入“福建省森林资源监测管理应用系统”,经省林业厅确认后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将有效保障我市“十二五”期间森林资源双增指标考核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