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小区业主圈绿地建花园 600住户不同意
壹曲江山小区,一户业主正在改造“自家”屋子前的花园华商报记者陈团结摄
继18号楼一楼业主圈起自家房前的绿地后不久,13号楼一楼业主再次将门前绿地用栅栏圈起,惹怒了位于曲江大道的壹曲江山小区1期的入住业主,“这是小区所有业主的公共绿地,开发商无权赠送,一楼业主也无权据为己有。”业主们表示,如果制止不了,将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一楼业主圈房前绿地建私家花园遭阻拦
“13号楼2单元1楼东户业主把公共绿地占为己有,用护栏围起来,挖了草坪,准备铺地砖,给物业办反映了没人管。”昨日上午11时许,曲江大道中冶壹曲江山小区业主段先生反映,该小区一业主圈起绿地,铲掉草皮,欲将公共绿地变成私家花园,遭到数十名业主的阻拦。
“将小区的公共绿地进行私改,围了栅栏,变成私人领地,现在物业不作为,开发商也不出面。”业主张女士说。
昨日下午1时许,华商报记者赶到壹曲江山小区,看到在该小区13号楼前,紧挨着一楼房子的一片地被木栅栏圈起,里面有被铲掉的草皮,堆放着不少地砖,施工处于停滞状态。
在小区内,华商报记者未能找到这家施工的业主,但该小区18号楼业主张先生说,早在2014年12月份,他所在的一楼业主就曾在房前建铁栅栏圈地,遭到不少业主阻拦,但仍然圈了起来,而近两日来,13号楼这家业主再次圈地,引发多名业主不满。
“一楼业主无权将公共绿地占为己有”
在一家律师事务所供职的张先生称,他们在壹曲江山购买房屋时,销售人员说,每个楼前后都是公共绿地,但现在一楼业主突然开始圈地占花园,这让张先生等业主摸不着头脑。
“我们询问才知道,原来一楼的业主买房时,开发商承诺了买一楼送花园,这个花园就是楼前楼后的绿地,好像还有协议。”张先生说。
“但这些绿地是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享的公共绿地。”张先生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及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张先生表示,开发商销售房子时向购房者许诺买一楼赠送花园的行为无效,开发商无权将全体业主共有的绿地赠送个别业主,而一楼业主同样无权将公共绿地占为己有。
补充购房协议要求一楼业主使用花园时不得私搭乱建
“小区一期业主里有27户一楼业主涉及购房赠送花园的问题。”壹曲江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客户经理巨权林说,目前阻拦这些一楼业主施工的业主有近600户。
巨权林说,早在18号楼一楼业主铁栅栏圈地时,双方矛盾就已凸显,物业曾就此在这27户一楼业主中做过调研,发现大多一楼业主都有圈地后改造绿地的意向,“我们与开发商和业主们共同商议,决定统一花园设计风格,并在业主群里进行了公示。”巨权林说,一楼业主在购买房子时均与开发商签署过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协议中明确了买一楼赠送花园的条款。
巨权林向华商报记者提供了一份空白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协议中甲方为西安中冶建研置业有限公司,协议中称,该房屋为特殊户型(附带花园),乙方所购房屋附带可使用花园,面积不计入产权面积,乙方没有所有权,乙方在使用花园时不得改变其形状、大小及用途,不得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利益,不得私搭乱建,不得开挖地下室,不得放置可能损害建筑物本身的物品,不得损坏或者移动花园内外预置或预埋的公共设施。而后,华商报记者多次拨打开发商中冶地产项目经理任云的电话,对方均未接听。
业主杨先生表示,一楼业主虽有这个补充协议,但条款中的规定明显说明了所谓的花园属于公共绿地,“如果一楼业主执意要圈地,我们不排除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