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
湖南作为全国生态建设的重点地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
湖南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问题:一是生态修复任务艰巨,目前全省仍有82万公顷无林地需要绿化,60多万公顷坡耕地需要退耕,40多万公顷矿山需要造林。二是节能降耗压力巨大,全省六大高耗能行业的能耗仍占全省规模工业的70%以上。三是生态产业比重偏低,生态产业产值仅占全省工业的25%。四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不完善,如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等还不完善。
湖南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选择:一是做好生态修复的“加法”。充分利用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的政策机遇,通过实施湘江流域保护与治理重点工程,强力推进山体修复与矿山复绿。二是做好节能降耗的“减法”。通过政策引导,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的节能降耗。三是探索生态经济的“乘法”。通过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壮大绿色产业,汇聚生态文明建设的巨大能量。四是做好综合治理的“除法”。通过破除传统的路径依赖,努力形成生态文明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
湖南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一是创新生态产业发展制度,通过制度激励,加快形成促进生态产业发展的机制;二是创新生态保护市场化制度,全面推行阶梯式水电气价制度,加快自然资源产品价格改革,积极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与林业碳汇交易制度;三是创新生态补偿制度,积极运用排污权交易、碳汇交易、水权交易、生态产品服务标志等方式,积极探索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方式;四是创新生态文化培育制度,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尹少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商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