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151家单位获市级“花园式小区”称号
近日,从日照市园林管理局获悉,日照市共122家单位荣获市级“花园式单位”荣誉称号,29个小区荣获市级“花园式小区”荣誉称号。
据了解,为促进日照市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推动城市绿荫行动持续、健康发展,保持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的先进示范作用,实现动态管理。日照市于2013年、2014年分别对2012年前命名表彰的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进行了复查。在复查考评工作中,通过单位自查、申报及现场检查、下发整改通知等综合考评程序,根据复查结果和2012年、2013年度表彰情况,决定命名达标的东港区河山镇人民政府等122家单位为市级“花园式单位”,命名儒风海韵生活区东区等29家小区为市级“花园式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