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池确保年内完成滇池流域“五采区”植被修复工作
近日,云南省政府滇池水污染防治专家督导组在调研滇池流域“五采区”植被修复情况时提出,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快进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年内全面完成滇池流域及其他重点区域“五采区”的植被修复工作。
2007年至2011年间,昆明市对滇池流域及其他重点区域的“五采区”(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和砖瓦窑)636个点实行全面关停,并开展了14922亩植被修复治理。2003年以来,结合土地整理、公园建设、植被修复等措施,昆明再次对33个重点采区实行植被修复。
督导组先后两天分组检查了五华区石盆寺、老青山、平顶山和长虫山采区,盘龙区长虫山、九龙湾、两面寺和官渡区子君山采区,西山区石咀、白沙地采区,高新区高登采区,经开区黄土坡、黑龙潭采区,呈贡区白龙潭、缪家营和蓝家营采区,阳宗海三家村采区和晋宁县爬齿山、昆阳磷矿、上蒜采区的植被恢复情况。
督导组组长晏友琼、副组长高晓宇参加调研。在听取了昆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汇报后,晏友琼说,滇池流域“五采区”植被修复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33个采区累计完成工程量9610亩,占采区须植被修复面积的75.8%。但每个“采区”在开展修复工作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部分“五采区”修复进度滞后,部分“五采区”修复还未正常开展。晏友琼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同心协力,按照“一矿一策一方案”的要求全力推进;要认真梳理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认真解决;要加大督查工作的力度,扩大督查面,尽快对其余采区进行全面、拉网式督查;对推进难度大的采区,开展重点督导工作,突出重点、解决问题;要启动问责制度,加强督办,对非客观原因造成的工作延误要严厉处罚,确保年内全面完成“五采区”植被修复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