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绩效考核”是一剂绿色良方
据报道,在今年各地的“两会”期间,一些代表、委员提出应将空气质量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对未能完成治理任务且空气质量持续恶化的城市,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毫无疑问,政府是生态环境的第一责任主体。雾霾袭城成常态,是昔日以GDP论英雄的后遗症。过去,完成GDP增长是政绩考核的最重要指标,很多地方对“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甚至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高速增长”的短视做法心照不宣。发展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既不是全面的发展,更不是科学的发展。当发展不能再为群众带来幸福时,我们的发展是不是已经偏离了正确的轨道?
因此,在看一眼蓝天白云都是奢侈期盼的语境下,将空气质量纳入绩效考核的建议不啻于一剂坚持科学发展的绿色良药。把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放在优先地位,加大对保护生态环境等“潜绩”的考核,有利于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也有利于一个地方的长远发展。
将雾霾考核体系提上议事日程,善莫大焉。而对有关部门来说,更重要的是要加强调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严格保证数据的真实性、科学性,做到管理与考核合理科学,避免出现“一刀切”。加大违规违纪惩处力度,对干预、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同时,加强社会、媒体等监督,积极广泛发动公众参与,评判衡量空气质量是否得到改善,作为评价环境质量的“衡量表”。在此基础上,建立“空气质量”管理考核指标,纳入社会评价,方能切实治愈环境污染的“顽疾”,吹开雾霾,还给社会一个蓝天白云的“绿色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