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刚代表:保护山区生态环境刻不容缓
现状:山区生态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破坏
“我国是一个典型的多山国家,山区面积649万平方公里,占陆地总面积的2/3,全国约5亿人口生活在山区。”王志刚代表介绍,与沿海和平原相比,山区具有明显的特点。首先,山区作为全国的“生态高地”,是绝大多数河流的发源地,是山前平原区地下水最重要的补给源,是广大平原区重要生态屏障。其二,山区是全国自然资源的高地,山区的土地、矿产、水利、动植物等资源远较平原丰富。其三,山区又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低谷”,由于诸多原因,山区至今仍是落后地区,是老少边穷的集中地。然而让人痛心的是,目前,我国山区水土流失严重,泥石流、沙尘暴常有发生,部分地区植被少、土层薄,荒漠化、石漠化严重,山区的生态环境已经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
问题:现有相关法律各自为政
王志刚代表感慨说,山区面临着发展经济和改善生态的双重任务,从长远发展而言,山区走环境友好的经济发展之路无疑是正确的。然而,无奈地是,不少山区则看重局部利益和眼前发展,更愿意抓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山区资源过渡开发和浪费现象非常普遍。”
除此之外,王志刚还介绍说,目前我国对山区管理上存在缺陷。我国现行的管理体制将山区分割成不同的行政区域来管理,尽管国家已经颁布了《森林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但目前现有的法律法规各自着眼于某个方面,其内容主要是针对水、森林、土地等山区某一方面的资源而设定,法律条文之间各自独立。“如此带来的弊端就是导致各自为政、权责不明、甚至互相矛盾,产生管理上的空白区。”
方案:制定山区生态保护整体规划
王志刚说,要实现《山区生态保护法》立法,则要解决以下问题:打破行政区划的壁垒,以山区和冲积平原为同一生态系统,制定山区生态保护整体规划;建立山区生态补偿制度。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平原区以及城市作为山区良好生态环境的受益者,要反哺山区;相关部门要对山区进行的一切生产建设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定期对山区生态状况、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进行评估,划分生态脆弱区,进行更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