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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美丽乡村 专家就乡村规划达成八点共识

时间:2022-08-21 12:36:09 |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

为建设美丽乡村 专家就乡村规划达成八点共识

主题为“提高村镇规划实效,改善村镇人居环境”的第三届泛珠三角省(区)规划院院长论坛于日前在贵阳召开。规划院院长们认为乡村规划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规划师责任重大。

专家们认为现有的理论与方法难以适应乡村发展的需求,如何按照村庄的实际情况,探索有针对性的村庄规划理念和方法,是当代规划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全国各地的村庄在经济水平、历史文化、区位特征、资源条件,以及规模等方面的差异很大,需要规划师放低身段,沉下心来,深入了解农民生产生活需求,因地制宜地开展村庄规划,为此达成8点共识。

一、做乡村规划要特别强调讲政治、讲感情、讲社会责任、讲职业操守。乡村规划要讲求实效,不折腾。不能为规划而规划,避免过度规划。

二、乡村规划不仅仅是管控,更多的是引导和帮助。要弄清楚地方政府想干什么,落实惠农政策;要搞明白村民想要什么,规划要接地气。既要自上而下,更要自下而上,政府、村民、规划师共同参与,上下联动;要培养综合性的乡村规划师。

三、不能用城市规划的方法对待乡村规划。城市讲功能分区,乡村要根据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混合的特点,探索适合乡村发展的规划方法和技术规范。村庄规划不要太复杂,布局要清晰明了,措施要明确管用,落地到具体项目,让村民看得懂、能接受、易实施。

四、要从区域角度统筹乡村规划。遵循上位规划指导,立足乡村产业支撑,以县域、镇(乡)域为单元编制农村居民点布局规划,促进三生空间协调融合,实现乡村可持续发展,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

五、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乡村规划。村庄可按属性分为不同的类型,比如按发展规模可分为拓展型、控制型、衰减型等,按规划目标可分为普及型、提升型、精品型等,按照性质定位可分为工矿型、农贸型、文化旅游型等等。要针对不同类型,结合发展诉求,发挥自身优势,制定合理的规划目标、策略和措施,引导村庄建设,加强风貌管控,彰显村庄活力与特色。

六、要特别注意保护乡土文化和自然生态环境。强调顺其自然,不大拆大建,不要追求形象进度,保护传统村落和地方民居,保护乡土文化的传承脉络和乡愁记忆的空间载体。

七、重视基础工程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以人为本,依托就近城镇,满足生产需要,提高生活质量,防治自然灾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八、探索适合乡村发展的建设模式和管理体制。乡村建设主体是村民自己,管理方式是村民自治,既要有政府的目标导向,更要能解决乡村的自身问题,逐步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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