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确定17项环保重点改革 生态环境损害将终身究责
创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探索生态补偿机制……省环保厅日前出台《2015年深入推进环境保护改革工作要点》,以此完善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推动环境管理和治理。
日前,陕西省环保厅出台了《2015年深入推进环境保护改革工作要点》,确定了今年的17项重点改革任务。这17项改革任务包括:创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探索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快建立源头严防制度体系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完善排污权交易试点、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推进环境保护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环境政策法规、研究确定项目准入环境红线、探索建立企业污染风险保证金制度、加强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制创新、公布环境信息,加强社会监督、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建设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体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建立政务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根据任务安排,我省将建立起有利于污染减排的价格体系和政策体系,严格实施火电、钢铁、水泥、造纸、印染、化工等全口径行业总量控制。同时,加强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确定容量预警标准,根据环境容量提出各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优化分配方案,并划定重点总量控制区域。根据各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规划预测未来污染负荷,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研究确定项目准入环境红线,以化解产能过剩,推进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加强科技创新、统筹规划为契机,充分发挥环保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化解产能过剩中的先导作用。此外,将建立环境、气象数据共享长效机制,2015年底前建成省级和西安市大气污染预测预报体系,统一发布大气环境及其变化趋势等信息,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追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