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或迎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据北京绿色建筑产业联盟消息,自2015年开年以来,从国家到各省地市,对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的关注度明显提升,形成一种国家加大力度抓“绿建”,各省、地、市纷纷制定《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和地方性政策法规,力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的局面。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已有60多个省、地、市相继出台《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和扶持建设、购买、运营绿色建筑的地方性政策法规,以协力和促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据权威部门统计,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全球建筑能源消耗已超过工业和交通方面,占到总能源消耗的41%。我国每年新增建筑面积超过20亿平方米,相当于消耗了全世界40%的水泥和钢材,城市的垃圾与建筑有关的占到40%左右,建筑能耗控制不容乐观。为此,近几年来,我国将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问题提到国家战略发展的高度;绿色建筑产业在我国如雨后春笋,迅速发展。自2005年,国家建设部、科技部联合发布了《绿色建筑技术导则》起,国家每年都出台相应的绿色建筑政策,以扶持和促进绿色建筑的稳步发展。
2015年1月1日起,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已正式施行。与此同时,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在布署2015年工作的工作要点中还明确提到要大力促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新发展,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要大力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并且出台《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组织研究《建筑工程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管理办法》。在组织研究《建筑工程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管理办法》过程中,还特别强调要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合作的示范引领作用,强化超低能耗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国际合作。
令人鼓舞的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两会”上,作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到,加强“一带一路”建设开发的同时需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尤其在加强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
在国家加大力度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的政策形势下,福建、江苏、海南、厦门、泉州、贵阳、青岛等60多个省、地、市相继出台《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并推出了一系列扶持建设、购买、运营绿色建筑的地方性政策法规。以促进当地建设、购买、运营绿色建筑的健康发展。
江苏省全国首个鼓励建设、购买绿色建筑的地方性法规《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条例》明确规定建设、购买、运营绿色建筑可享受6大扶持政策;其中包括公基金代款可在现有基础上上浮20%,
该《条例》还规定:绿色建筑分为一星、二星、三星3个等级,新建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应采用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应采用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其他建筑采用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如果未按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则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这意味着,绿色建筑的推行将由原来的试点状态变成全面强制执行。
《条例》在积极扶持购买绿色建筑的同时,还制定出外墙保温层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建筑容积率;居住建筑利用浅层地温能供暖制冷的,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公共建筑达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采用浅层地温能供暖制冷的企业参照清洁能源锅炉采暖价格收取采暖费等关于建设和运营绿色建筑的优惠政策,以提高全社会建设、购买、运营绿色建筑的积极性。
除了国家及各地政府相继出台政策之外,全国各地还会举办各钟绿色建筑活动来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2015年3月24日至25日,第十一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召开;2015年3月26日至28日,第八届武汉国际绿色建筑技术产品博览会暨第三届湖北建材产品与技术展览会”在武汉国际博览中心召开;2015年6月30日至7月2日,中国(上海)第二十六届国际绿色建筑建材博览会将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召开;2015年9月14日至16日,中国(广州)国际绿色建筑产业博览会将在广州琶洲国际会展中心保利馆展览开幕。
在国家和各省、地、市各种扶持、奖励政策的激励下,绿色建筑市场也迎来重要的发展机遇。围绕绿色建筑领域的科研、规划、设计、材料、施工、安装、评估、咨询、监理、培训等各行业,出现“绿色转型”大趋势,80多种与建筑行业相关的上下游企业,纷纷瞄准绿色建筑这个“大蛋糕”,进行“绿色转型”的排兵布阵,吹响向绿色建筑领域进军的号角。而随着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的逐步深入,我国的建筑能耗控制将有望获得大面积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