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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门回应“国家生态林被卖”

时间:2022-09-12 12:36:14 | 来源:中新网

浙江:三门回应“国家生态林被卖”

近日,有媒体爆出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的国家生态林白象山,被三门县国土资源局拍卖作为商业性采石。18日,三门县政府对此回应,称此项目已通过审批,为合法项目。

白象山位于三门县浦坝港镇海边,是国家级生态公益林。

此前,有媒体爆料,国家级生态林白象山,已经被三门县国土资源局拍卖作为商业性采石,中标企业发现国家级生态林不能商业性采石后,要求退出项目,才使得这座占地70公顷的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眼下尚未被破坏。然而这一行为却让企业承担了违约责任,3600万投标保证金被罚没。

今日,三门县政府对此作出回应。

据三门县法制办介绍,此中标企业曾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竞拍标的物涉及国家级公益林、尚未取得公益林开发许可等为由,要求确认《成交确认书》违法,并返还交易保证金。

经该中院委托,台州临海市人民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的公开判决。此中标企业接着又向台州中院提起上诉。2015年3月5日,台州中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采石”实则“采矿”

媒体爆料中的“商业性采石”,是否真有其事?

对此,三门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叶信峰告诉记者,此项目实为采矿项目,矿区公益林为63.7公顷,从法律角度来说可行。

他介绍,此项目所在地,白象山建筑用石料矿位于三门县县浦坝港镇(原沿赤乡)沿江村,该项目系三门县政府2012年7月批准实施的《三门县山后涂区块综合开发利用规划》中确定的三门东部海洋生态观光旅游节点——白象山滨海公园、白象山度假村的造地项目组成部分。

2013年5月21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作出批复,同意调整对三门县沿赤乡沿江村白象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的设置方案。

2013年12月10日,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就白象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委托给第三人浙江省矿业权交易中心进行采矿权挂牌出让交易。

“采矿”是否违法违规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禁止在国家级公益林地开垦、采石、采沙、取土,严格控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工程建设征收、征用、占用国家级公益林地。除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不得征收、征用、占用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

“‘采石’与‘开采矿藏’是不同的,白象山国家生态公益林并非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开采矿藏’是需严格控制的,并非禁止。所以在法律层面上,是合法的。”叶信峰表示。

此外,对于“刻意隐瞒国家级生态林”一说,三门也给出了回应。

“中标企业说我们刻意隐瞒国家级生态林的事实,但我们在2014年1月10日,就在网上公开了三门县白象山相关情况告知书,其中有关于矿区内林地的问题。”叶信峰说,在交易系统一点开,就可以看到。

还未走到林业部门审批程序

由于该矿区所涉及的国家三级公益林,2013年8月19日,三门县林业特产局便出具意见:该项目同意上报生态公益林调整审批,实施过程按浙江省林业厅、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文件执行。

而该项目此后,是否通过林业部门审批?

这里提到的林业部门审批,就是项目的林地征占用手续办理,三门县林业特产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中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开采矿藏需要占用或征用林地的,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同时根据国家林业总局出台的《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第二条规定,开采矿藏项目占用、征用林地的申报材料包括采矿许可证和其他相关批准文件。

“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并不是采矿权出让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只有采矿权出让后,取得采矿许可证才能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该名工作人员说。

“按照程序,如果中标企业在签完合同后,走林业部门审批未通过,那么就是三门县国土局违约,项目也会中止,但中标企业还未签合同,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因此根本未进入林地占征用审批程序。”叶信峰说。

经济账外还应算算环境账

在官商勾结侵占耕地、破坏林地时有所闻的现实语境下,在官商勾结形成的诸多利益共同体中,有时候,不是企业没有社会责任和良知,恐怕是企业慑于权力的任性而不敢有良心。

生态林“守护神”变成生态林破坏者,说穿了,仍是经济利益的驱使。近年来,一些地方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追求经济增长,只算财政收入经济账,根本不算环境账。有了利益驱动,管理部门就很可能违法行政,视国家法规如无物。中标企业在知道规定后都知道“迷途知返”,作为一县之国土部门,怎会不知哪些自然资源可作为商业性开发予以拍卖,哪些不能?有评论认为,他们无非具有违法行政的底气与惯性。

事实上,无论是三门县将白象山定性为“国家三级公益林”,还是对该县林业局做出暂缓拍卖的决定不予理会。都让人不得不反思,为何白象山作为国家级公益林是如何通过一道道审批被推倒了拍卖的“刀俎”之上的?而谁又是国家级公益林被拍卖的“幕后黑手”?所以,不单单是要揪出违规拍卖国家级公益林审批过程中的“老鼠屎”,更需要相关部门深刻反思自身的执政理念是否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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