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美丽乡村要以自然生态原貌为中心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打造美丽乡村已成为各地推进城镇化建设中的重要一环、城镇绿化的一个重要部分。
打造美丽乡村如何避免少走弯路,尽可能地利用乡村原有的多种植物资源和原有丰富的自然景观,尽可能多地保留乡村原有生态自然的风貌,已成为大家议论和关心的问题。
尽可能保留原有自然风貌
长期以来,不论是城市绿化,还是乡镇绿化的布局与建设,由于缺乏生态意识的缘故,不少地方模仿大中城市的绿化理念,从外地大量引进新的绿化树种,而对当地形成的自然景观植物材料忽略不用、任意丢弃,而去照搬照抄城市的绿化布局。结果是造价提高,树种的适应性相对降低,失去原有自然清新的绿色风味,弄得似是而非的现象几乎随处可见。
当前,国家大力提倡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美丽乡村建设同样应遵循这一原则。
笔者认为,应多保护与保留,尽量少一些改造,要把一个乡镇长期形成的自然植被、坡地、湿地、湖汊等视为自己的宝贵资源,把它作为村镇弘扬个性、彰显特色的最大优势;同时,要保护好自然植物群落和自然留下的痕迹,对原有村镇的自然景观如林坡地、湖湾、湿地,小溪等河湖水体,应多做一些生态保护,尽量加以保留。
在建设中,自然生态要保持山清水秀,按照现在的流行说法,那就是要“望得见山、看得到水、留得住乡愁”。因此,在村镇绿化中,一定要切实做好规划,使之让原有的自然景观多留下来,合理利用,科学改造。
比如,能够利用的古树名木和大树,尽量保留,有意地变为村镇永久的人文景观。在规划时使之与村镇绿化设计的要求,科学地衔接起来,形成一个自然的、完整的、多样化的绿地体系,形成良性循环,而不是随心所欲地去践踏、破坏。
在规划中违反科学规律去否定一切,置原有自然景观于不顾,彻底推倒重来,这是全盘否定的错误态度,完全脱离了当地实际。
只有保留原有的自然生态景观,让村民与历史相融、山水相亲、与自然相近,尽情地去回味和欣赏与“村”俱有、俱来的那些美景,见证自己所在村镇新农村建设发展变化的悠远历史,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值得我们认真地去思索。
充分利用适应性强的乡土植物
乡土树种是在一个地方经过长时间的风雨洗礼,经受了恶劣环境的考验而形成的优势种群,具有极强的适应性、养护成本低、有害生物发生危害少,并且能完整体现出它的地方特色。因此,在村镇建设中应尽可能多地加以保护和利用。
如樟树、桂花树、水杉、芦苇、毛竹、酸橙、构树、银杏、杨柳等,在湖南省沅江市城乡绿化美化中,都得到了广泛利用,并发挥了独特的绿化效果,得到了村民的公认。有的还将其作为市树、市花和村树、村花,成为挥之不去的永久记忆。
正是由于保留、种植乡土树种,不仅保持了原有树种的多样性,提高了绿地的稳定性,降低了绿化管理费用,而且使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喜欢在乡土树种上栖息的八哥、斑鸠、喜鹊等鸟类的数量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更好地繁衍生长,保护了生态环境的多样性,呈现出村镇居民享受的花草繁茂、树木成荫、鸟语花香的仙境般的美好生活。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水土育一方树。不论是城市绿化,还是村镇绿化,只有立足于乡土树种的开发利用,才能营造出生态良好的宜居环境,留得住人们的乡愁。
村镇绿化不可盲目引进名贵、外来树种,而应该是众多乡土树种,强调生态价值优先,充分发挥本乡本村树种在自然生态体系中应有的多种利用价值。
在村镇绿化中,可有意识地留下一定数量的乡土植物斑块。所谓斑块,是指与周围环境不同、相对均质的区域,以斑块的形式将少部分乡土植物留下,对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在村镇城镇建设中,要加倍珍惜并多保留当地那些与村庄、村民同在的年代久远、丰富多样、具有一定自我更新能力的乡土植物。利用乡土植物建设公共绿地、庭院绿化,与开展花园式单位、园林式单位、绿色小区、绿色学校等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进一步拓展乡土植物的利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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