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改革:保护生态与改善民生并举
作为国家最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今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这一重大决策,成了我国林业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的重要里程碑。
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的改革,既是林业改革发展的必由之路,更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突破。
那么,国有林场究竟现状如何?怎样实现既保护生态又改善民生?7月14日至16日,我们跟随国家林业局走访了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的国有林场。
管理体制有待完善
“干的是事业单位的活,拿的却是企业的钱。”这是桦木沟林场场长柴景峰的开场白。
位于内蒙古赤峰市的桦木沟林场,始建于1955年,总经营面积为169.55万亩,列入国家生态效益补偿的重点公益林面积是83万亩,目前有职工111人,离退休人员64人。
“当时属于全额事业单位,到了1958年确定为差额事业单位,自1992年定性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后不再拨付工资经费。”柴景峰介绍说,以前有木材采伐、绿化育苗和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这三部分收入来保障职工基本工资,但自今年4月1日停止商业性采伐后,现仅剩生态补偿资金,远远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就是这样,林场依然坚守着“有钱没钱,管护防火都得干。”
今年59岁的桦木沟林场职工孙占武对此深有体会,他摇着头说,太难了,一家四口除了靠自己每月1800元的工资外,还要挖山野菜,一年不足4万元的收入,勉强生存。“这还不错了,在林场,大部分都是挂账,一年能发一次工资的现象很普遍,若发两次算是好的呐。”
“当前亟待解决的是人才不足,难以补充新鲜血液。”柴景峰苦中作乐道,现在管护森林的职工年龄结构都是祖父辈,大多是48—56岁,最小的为45岁,桦木沟也被戏称为“老头沟”。
这不仅仅是桦木沟林场所面临的困境,对于大多数国有林场来讲,也是如此。
“管理体制是国有林场发展的瓶颈。”柴景峰强调,林场虽然名义上为事业单位,却是企业化管理,但又不能完全按企业化运作,加之又是国家森林公园、自治区自然保护区,还有生态环境的需要,木材生产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无自主权,难以承担逐年上涨的工资、养老保险和各项事业费的支出,处境十分困难。
与其为邻、地处内蒙古浑善达克沙地南缘的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和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虽然经营面积、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等相类似,却是另一番景象。
森林经营不能急于求成
作为全国七个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省之一,塞罕坝机械林场和木兰林管局均为省属垂直管理体制,此举不仅使其勇立国家重点林区和国有林场改革的潮头,还成了当地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领头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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