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大多有急功近利倾向
当前我国许多城市规划缺乏长期性。以沿海某市为例,新中国成立后,该市平均每8年就要进行一次城市规划的修编。新中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前,该市分别于1957年、1959年、1964年、1974年进行了四次城市规划的编制工作,但这四次规划或者没有成文,或者虽已成文,但没有得到上级政府批准,加上历史或其他原因,规划没能得到及时修编完善和较好实施,使得城市配套不完善,基础设施严重滞后和不足。改革开放以来,该市城市规划修订频率更为频繁,仅“十二五”期间,该市就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了三次编制或修订,分别是:2012、2014和2015年。
众所周知,城市规划频繁修订与我国当前的城镇化快速发展、土地财政和政府领导的频繁变动有很大关系。我国当前正处于城镇化快速推进的时期,城市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口规模的不断膨胀,使一些特大城市人口规模超过了城市资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等的承载能力,城市发展与人口、资源和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城市人口超饱和、建筑空间拥挤、绿化面积减少、交通阻塞、城市抗灾能力差等“城市病”凸显。
一方面由于没有前瞻性地预测到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以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可能的影响和问题,许多城市的规划没有实施几年,就不得不重新规划或修订;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受土地等带来的巨大商业利益的诱惑,导致城市规划普遍存在着“急功近利”的规划调整。“建了拆、拆了建”、“一届政府一个规划”和“一年一小变,三年一大变”的现象非常普遍,严重影响了发展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和指导,甚至出现无序建设、重复建设等,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政府的公信力、城市的竞争力及市民生活都产生了诸多的负面影响。
此外,我国许多城市在做空间规划时大多“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城市规划的“区域”理念,导致城市规划贪大求全、无视长远,不能很好地考虑自身在更大区域范围中的定位(如根据同济大学的调查,全国有182座城市提出要建设国际化城市),也没有充分考虑城市经济发展与整个中下游产业链的合理分工布局,结果导致城市经济和人口发展到一定规模后,空间受限,“城市病”逐渐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