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湿地保护面积超过5000公顷
近年来,濮阳市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大力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国家湿地公园试点2处,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处,市级湿地公园1处,湿地保护面积超过5000公顷。
湿地承载着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固碳释氧、改善空气质量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是国家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发挥着巨大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自2004年以来,濮阳市以开展湿地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为重点,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湿地保护工作。
一是积极创建湿地公园,保护重要湿地。继2007年经省政府批准濮阳市建立第一个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面积达3300公顷的濮阳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后,又在2012年和2013年分别成功申报了面积为720公顷的濮阳金堤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和面积为1407.3公顷的台前金水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并在2013年建立了面积为41公顷的南乐西邵黄河故道市级湿地公园。目前,濮阳市正在申报南乐马颊河湿地公园为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拟申报范县孟楼河湿地公园为省级湿地公园。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湿地保护提供依据。针对濮阳市部分重要湿地资源由于面积较小,达不到国家、省级湿地保护要求,无法进行有效保护的现实情况,市林业部门结合全市“5+3”林业重点工作中的郊野公园建设内容,研究出台了《濮阳市市级森林(郊野)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濮阳市市级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和《濮阳市市级鸟类自然保护小区管理办法(试行)》3个市级公园管理办法,并以此为依据大力开展市级重要湿地资源保护保护工作。
三是开展湿地资源调查,为湿地资源保护提供基础资料和决策依据。据调查统计,濮阳市湿地总面积13851.44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3.31%。其中,永久性河流6789.77公顷,洪泛平原湿地3433.79公顷,湖泊湿地83.05公顷,沼泽湿地22.04公顷,输水河、库塘、水产养殖场等人工湿地3522.79公顷。
四是积极开展湿地保护宣传,增强社会公众湿地保护意识。利用每年2月2日“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的有利时机,通过邀请专家学者作湿地宣传专题报告,印刷宣传页、制作宣传展板等形式提高公众的湿地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林业部门还利用《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采取展出宣传版面、在媒体全文刊登《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制作专题宣传片、在重要湿地悬挂宣传标语、编发微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
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濮阳市的大面积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生态得以修复,生物多样性更趋丰富,湿地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同时,良好的生态景观也使项目区湿地在短时间内迅速成为市民休闲观光的“风水宝地”―――濮阳金堤河国家湿地公园一期工程自2014年8月对外开放以来,日均接待游客3000余人,节假日更是每天吸引上万人“到此一游”;南乐马颊河湿地公园于今年9月底开园以来,也很快成了当地市民休闲度假的好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