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以海绵城市建设推动城市发展方式转变
濮阳市位于河南省东北部、豫鲁冀三省交界处,面积4188平方公里,人口388万。其中,中心城区面积81.56平方公里,城区人口78.91万。1983年建市以来,市委、市政府在城市建设上,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发展,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际花园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荣誉。2015年1月,成功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
坚持探索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模式
濮阳市地处黄河下游冲积平原上,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为221立方米,不足全国的1/10,由于地下水超采,形成了河南省最大的地下水漏斗区。濮阳市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沙,夏秋季降雨量大集中。城市建设面临缺水和内涝的双重困扰。近年来,濮阳市委、市政府把生态文明融入城市建设管理全过程,实施生态城市建设,启动水生态建设工程,投资20多亿元建设了库容1830万立方米的引黄调节水库,投资7亿多元启动了自然沟渠、湿地的恢复、扩建项目,形成了水网循环体系;对城区38.9公里河道实施综合整治,强力推进水体治污截污专项治理,封堵排污口、实施雨污分流,治理河水黑臭问题,城市水体已由劣五类水质改善为四类水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印发后,濮阳市按照海绵城市技术指南要求,及时对生态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了调整完善,濮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起步区为试点区域,以点带面,强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程。
以海绵城市建设推动城市发展方式转变
海绵城市建设对于濮阳市来讲,是一个新的课题,是城市建设理念的创新和发展。在海绵城市建设上,濮阳市没有简单地把海绵城市作为一种工程模式,而是把海绵城市建设作为引领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新理念来看待,努力将海绵城市的理念融汇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着力于海绵城市制度体系建设。结合第四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贯彻落实低影响开发要求,详细规划落实分区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确定的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与指标。强化源头控制,从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土地供应、图纸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控,确保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和单位面积控制容积率、下沉式绿地率、透水铺装率等主要控制指标落实到地块。先后制定了《濮阳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管理规定(暂行)》、《濮阳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暂行)》、《濮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说明提纲暨设计指引(试行)》、《濮阳市海绵城市建设财政补助奖励办法(暂行)》等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保证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有序推进。
积极稳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为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濮阳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见》,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聘请了专家团队进行技术支持,建立了台账管理、项目督导、考核激励等运行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海绵城市建设三年动态项目库,形成了谋划一批、实施一批、竣工一批的项目建设格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市政府及时按照要求对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部署和措施进行了充实调整。在项目建设上,综合考虑财政可承受能力、项目融资能力,分类别、分批次推进。市政府划定了示范区域,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改造项目,试点项目涵盖道路、河道、广场绿地和学校、工厂、小区等,充分体现多样性,为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积累经验、典型示范。试点区域外,新建、改建项目一律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对既有建筑,采取机关事业单位带头、逐步改造的方式,梯次推进。
濮阳市的海绵城市建设正在以稳健的步伐快速推进,一个环境和谐、特色鲜明、做法典型的生态濮阳、大美濮阳呼之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