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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呵护“地球之肾”扮靓城市生活

时间:2022-12-13 09:36:09 | 来源:新华网

赣州:呵护“地球之肾”扮靓城市生活

呵护“地球之肾”扮靓城市生活

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近年来,赣州市强化对湿地的呵护和管理,城市居民畅享湿地带来的绿色生态美好生活。目前,赣州市共有14个湿地公园,总面积39.22万亩。其中国家湿地公园7个,占江西省总数的38.8%,面积33.36万亩;省级湿地公园7个,面积5.86万亩。

据2011年赣州市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赣州市湿地面积为108.46万亩。赣州湿地植物区系有高等植物450种,隶属131科。湿地植被共有6个植被型组、10个植被型、超过274种群系;野生动物有鸟类65种、两栖类26种、爬行类43种、哺乳类55种、淡水贝类17种、虾类2种、蟹类2种。

通力协作 保护“地球之肾”

保护湿地,赣州市以人为本,实现经济发展与良好生态双丰收。

按照构筑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生态屏障的要求,赣州市林业部门建立了湿地保护机构,市林业局设有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管理科,各县(市、区)林业局设有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管理站(股)。据统计,全市林业部门配备了400余人的专职或兼职从事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人员。

各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做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林业部门采取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禁止阔叶树砍伐、森林城乡创建等措施。2014年,完成造林绿化61.5万亩,完成封育改造、抚育改造32.5万亩。

——水利部门加强了河道采砂管理,强化对河流、库塘周边的保护管理。

——农业部门维护生物多样性,净化水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设立了休渔期和河流湿地,加强对野生水生鱼类的保护。

——发改部门牵头建立东江、赣江源头保护区。

——环保部门经常派出人员对河流水样水质进行监测,对工矿企业污水排放实行了监督和制止措施。

——国土、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在湿地利用的审核审批中严格把关等。

这些举措,为扎实推进赣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创造了良好条件。

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潮中,一批批国内外客商纷至沓来,在赣州投资建厂。赣州提出生态为重的发展理念,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丰收。

在项目引进上,赣州市提高准入“门槛”,拒绝污染大、能耗高的项目落户,并关停小印染、小冶炼、小化工、小锅炉、小砖窑等“五小”企业。仅仅在赣州所辖的全南县,近两年先后拒绝了100多个对环境污染大的产业项目,并关停“五小”企业141家。

建设恢复 遵循“顺应自然”

湿地建设与恢复,赣州市做到顺应自然。

立足长远,规划先行。赣州把湿地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认真做好湿地建设与保护的规划编制。

林业部门将湿地建设、保护纳入“生态屏障建设与绿色产业发展”,编制了《赣州重要生态屏障建设与绿色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13—2020)》,规划在未来的8年,在全市范围内重点开展湿地保护和水体修复建设项目。重点实施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规划建设农村“一池三改”5.89万套、农村垃圾收集站1258个,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47项、城市生活与工业企业点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1917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1799项。

各县(市、区)在源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湿地保护区划布局、创建湿地公园、城市防洪工程等方面,编制了相应的规划,进一步规范辖区内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栖息地恢复工作。

在资金投入上,各级财政“慷慨解囊”。据初步统计,这几年,赣州在河流湿地的保护治理、创建湿地公园及其周边区域湿地生态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恢复方面,已投入近15亿元的资金,切实加大了湿地保护与建设的力度。与此同时,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扶持,2014年争取中央财政湿地保护项目补助资金2400万元。

章江国家湿地公园,主要包括章贡区境内的章江,东西水平长约13.9公里,近年,相关部门投资对原建设的10公里江岸线进行了再次植被恢复,绿化改造提升;在加强对潋江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基础上,兴国县拓展对公园上游的长冈水库、长龙水库实施投放鱼苗措施,以降低水质中的富养成分;对湘江国家湿地公园,会昌县加大力度对河道实施疏浚治理,并在两岸造林绿化。

全南、瑞金、龙南、于都、南康、寻乌等县(市、区),以省级湿地公园为核心,努力打造“一江两岸”湿地园林景观。

细心呵护 打造“亲水长廊”

由于独特的地理环境,赣州辖区内湿地大多为河流湿地。湿地公园的景观,既表现为“近自然”,更体现为“亲水”。

为使“亲水长廊”绿色永固,赣州加大了对湿地公园的管理力度,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依法严格把关占用或征收重要湿地的审核审批,凡在勘查、开矿和其它建设工程,以及城市规划、建设、发展过程中,涉及确需占用或征收重要湿地的项目,都必须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同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进入湿地的污染源,对城市生活垃圾,采取集中填埋处理,避免城市生活垃圾直接进入河流湿地,造成湿地环境污染;对城市生活污水,采取导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对企业污水的排放处理,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及时制止和查处在湿地岸坡堆放和存储固体废弃物事件,最大限度地控制各种污染源直接进入湿地。目前,在赣州18个县(市、区),辖区内都至少建有一个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填埋场和至少一个污水处理厂。

对河道采砂,进行有效监管。近期编制了2014—2018年《赣州市赣江上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对未来5年内河道砂石,进行了科学的开发利用规划。为保护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赣州市大力开展保护野生鸟类资源和候鸟迁徙通道安全行动。

近年来,赣州市林业部门还联合公安、工商、水利、农粮、水产、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屡屡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破坏生态行为,组织人员对各类枪支猎具进行清理收缴,对各个地点张挂的捕鸟网进行清除,对集贸市场、古玩城、花鸟市场、餐饮业、加工与销售经营野生动物场所、交通运输要道等,进行地毯式的整治清查。

据不完全统计,各类专项行动共查处和办理案件超过百起,查处涉案人员上百人,收缴野生动物2724头(只、羽)有效地保护野生鸟类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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