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5年度“全国园艺杯优质金奖工程”活动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立园林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园林施工企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国园林工程质量水平,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倡导节约型园林,创建更多的园林景观精品工程,更好地适应城市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协会继续组织2015年度“全国园艺杯优质金奖工程”等评选活动。现结合本行业各会员单位的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本次评选“园艺杯”活动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科技兴绿”战略。通过评选,进一步激发园林绿化企业的质量意识和荣誉感,推动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提升,为我国园林绿化建设大发展,建设生态型城市作贡献。为‘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指好道、领好航。
二、参加评选的对象和范围
1、凡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符合优秀条件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次“园艺杯”评选活动。同一个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可同时申报。参评工程应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取得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盖章确认。
2、申报工程要求绿化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投资达在500万元以上,园林景观小品工程要求造价在200万元以上。应符合国家《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行业标准,工程验收合格;规划设计水平较高,施工精细,植物配置合理,养护管理到位,苗木健壮,设施完好;建设单位满意。
3、请将申报材料以邮箱([email protected])或传真(010-83487593)的方式发至协会秘书处。申报项目在申报确认后,中途不得变更。
三、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活动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由协会具体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协会将成立全国园艺杯专家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评审和审核工作。各申报单位根据协会下发的文件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落实。
四、评审程序
(一)各申报单位向中国风景园林协会秘书处填交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二)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工程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评选条件的工程,组织专家组进行复查。
(三)审定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听取专家组组长汇报复查情况,对申报全国园艺杯优质金奖工程的工程复查结果进行审查、质询、评议,评出全国园艺杯优质金奖工程候选工程项目。
(四)中国风景园林协会召开会长办公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全国园艺杯优质金奖工程奖项目。
(五)会长办公会议审议确定的项目在中国风景园林协会网站上进行为期十五天的公示。公示期间社会各界无异议的工程,正式确定为全国园艺杯优质金奖工程。对举报的问题使项目达不到获奖标准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工程获奖资格。
五、总结表彰
1、获奖工程由中国风景园林协会统一颁发奖牌、证书。同时,在协会网站及有关报刊媒体上进行宣传。
2、协会定于2016年1月15-17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召开“第五届中国新城市建设发展年会”。届时举办隆重颁奖典礼,邀请建设部﹑园林专家有关领导现场颁发奖牌﹑证书,并向社会各界公布获奖名单。
3、本协会负责组织编辑《全国园艺杯优质金奖工程》获奖工程集锦,由中国城市出版社出版发行,并向业界和社会公布获奖名单。
六、联系方式
中国风景园林协会评选办公室
电 话:010-52162405
传 真:010-83487593
网 址:http://www.chylx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