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出台“城市立体绿化”实施方案
为加快钦州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提高城市生态质量,进一步美化钦州市城市立体空间,有效推进立体绿化建设,钦州市近期出台了《钦州市城市立体绿化推广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对城区建成10年以内、产权明晰且能满足房屋建筑安全要求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均列入立体绿化实施范围;城区在建、新建、扩建等项目,均应包括立体绿化的建设内容。
城区主干道优先实施立体绿化
所谓建筑立体绿化,指的是充分利用建筑空间如墙面、柱、平或坡屋面、窗台、阳台、走廊等部位,选择攀爬植物及其他植物栽植,并依附或者铺贴于各种构筑物及其他空间结构上的绿化方式,主要包括垂直绿墙、阳台窗台走廊绿化和屋顶绿化3种常用模式。这次出台的《钦州市城市立体绿化推广实施方案》,旨在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立体绿化建设,提高城市立体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
方案明确,要求对城区建筑物(屋顶、墙面、阳台)、构筑物(防洪堤、护坡、围墙、桥梁、人行天桥)等进行立体绿化,并达到一定规模和较好效果。也就是说,未来的钦州绿地增多,不仅屋前屋后有更多绿化,而且屋顶、墙面也要进行绿化。从现在开始,城区在建、新建、扩建等项目,均应包括立体绿化的建设内容。
方案提出,在建筑规划、建设时应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建设,并在完成主体建设的同时完成立体绿化建设;根据不同类型的项目建设不同类型的立体绿化,在提高绿视率的同时满足休闲、观赏的需要;鼓励发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动员社会、集体、个人等共同参与立体绿化建设,并成立钦州市城市立体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城市立体绿化推广实施工作。
立体绿化项目可获财政补助
为更好推广实施立体绿化,方案提出了一系列的鼓励性政策措施。设置立体绿化建设经费和立体绿化养护经费,其中立体绿化养护经费,按照“谁使用、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立体绿化养护专项资金。对政府投资的新建项目,立体绿化建设经费纳入项目投资建设预算。社会单位投资的新建项目,立体绿化建设纳入项目总体建设计划,与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已建项目立体绿化建设费用,由业主承担,市财政给予适当经费补助。补助标准为:
屋顶绿化:花园式为100元/平方米,组合式为80元/平方米,草坪式为50元/平方米。绿篱围墙、桥柱绿化:20元/米。市财政补贴待立体绿化建设竣工经市综合验收组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
此外,方案还提出其他鼓励措施。对积极参与立体绿化建设的单位、居住小区,在“园林单位”“园林小区”评比时给予适当加分;新建设项目确因用地限制,经批准同步实施立体绿化的,屋顶绿化可按覆土深度折算绿地率,阳台绿化、室内绿化不计入绿地面积。
广西建筑立体绿化指南明年实施
11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广西建筑立体绿化技术应用指南》,并明确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广西工程建设的地方标准,针对广西夏热冬暖地区气候,提出耐候性植物筛选及立体绿化适宜技术、种植模式,给出新建、既有建筑的立体绿化技术要求。对推动广西建筑立体绿化技术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并可作为相关部门进行立体绿化设计和建设的参考工具。
指南鼓励新建、改扩建的民用及工业建筑进行立体绿化建设,但也指出,在屋顶和墙面搞绿化建设需充分考虑屋顶荷载和使用需求,工程竣工后,还要进行验收。市民应针对不同的建筑功能需求,采取因地制宜的立体绿化布置方式,建筑立体绿化必须要考虑建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