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设生态沛县 共享蓝天白云
“十二五”期间,沛县紧紧围绕生态立县目标,主动适应新常态,以国家生态县创建为载体,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核心,以环境治理、生态保护、生态修复为重点,以全民共建共享为基础,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全面实施五大生态工程,积极构建“一城两廊”生态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全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沛县。
确立“生态立县”理念国家生态县引领生态文明
以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为抓手,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国家生态县创建全市率先。2013年获得省级生态县命名,今年7月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全县15个建制镇全部完成国家级生态镇创建,其中,12个镇获得国家级生态镇命名、3个镇国家级生态镇公示结束等待命名。全县80%的行政村建成市级以上生态村。
加快发展生态经济以产业转型促进生态文明
坚持以经济发展促进生态保护、以生态保护优化经济发展,按照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经济产业化的要求,努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优先发展新兴产业。严禁发展“两高一低”产业,降低经济发展对资源和环境的依赖。转型发展传统产业。依托我县丰富的铝、盐、煤、电、农产品等资源,以“3个50%”转化为重点,着力把铝加工、煤盐化工、农产品加工三大产业分别培育成500亿元产业,三大产业产值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60%以上。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壮大完善生态肉鸭、特色蔬菜、优质稻米三大特色产业链条,推动国家农业示范区等现代园区建设,农业现代化综合监测全省前列、苏北第一。全面提升低碳生态工业。全面完成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电厂脱硫脱硝、除尘工程,健全设施运行制度,确保减排成效;完成龙固园区观茂焦化有限公司、天成氯碱有限公司、坑口电厂和徐庄矿污染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健全运行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细化落实生态工程以工程巩固生态文明
深化生态红线管控,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本着注重保护、限制开发的原则,全面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在省、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基础上,新增龙固、杨屯采煤塌陷地修复的生态湿地和微山湖湖滨湿地,红线保护区面积提高到28.12%。研究制定生态红线区域监督考核办法和年度工作方案,设立红线管控区域警示标志,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明确部门责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确保红线发挥作用。
完善环境基础设施,提高设施运行效果。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常态运行。强化县域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置后达标排放刚性约束,完善全县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实现机关各单位、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新建居民小区、沿街商铺污水“七个必接”,建立排污口及在线监测监控体系,提高收水率和运行效率。全县污水处理厂运行率100%,日处理污水能力达16.8万吨,污水收集和处理率80%以上,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
完善垃圾收运体系,健全长效管理。持续完善“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体系,全县推广“垃圾不落地、上门收集”模式,进一步落实“三个1元”资金筹集办法,城乡垃圾收运体系逐步走向规范化、市场化。全县22个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正常运行,保洁员、保洁车、移动式垃圾箱体、大中型垃圾中转车配备齐全,县垃圾处置场和渗滤液处置运行正常,收集和处置率均达到100%。日均进场生活垃圾约485吨,城乡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加快推进垃圾发电项目建设,现已完成项目选址和开工手续。
实施生态文明工程,加快环境整治步伐。更新“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理念,建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工作思路,重点实施五大生态工程,创造良好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可协调发展。实施“天更蓝”工程,大气质量持续改观。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抓手,探索形成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新机制,连续3年实现秸秆“零焚烧”,2013年夏季、2014年全年秸秆禁烧工作被江苏省环保厅评为全省禁烧工作先进单位,秸秆禁烧工作连续5年全市第一。城乡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大力推进集中供热,推行“绿色施工”,实施机动车排放国IV标准,率先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
五年来,沛县城区空气环境质量达标率与“十一五”相比提高2个百分点。实施“地更绿”工程,构建绿色生态体系。全面打造生态沛城、沿微山湖百里生态旅游走廊、沿大沙河百里绿色农业走廊“一城两廊”生态体系,完善沿线农田、路域、水系、林网体系。2014年以来全县新增绿地面积170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5.05%、42.95%、14.50平方米,全县森林覆盖率达26.1%。完成造林面积1584.76公顷,新建农田林网3200公顷。
实施“水更清”工程,流域水质明显好转。结合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对全县河流实施“六个一律”控源截污,对全县183条大沟级河道统一标准、集中整治;对全县辖区内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户进行规范化管理和整治;全面建立“河长制”管护制度和全流域生态补水机制,构建“互联互通、引排顺畅、水清岸洁、生态良好”的河网水系;全面完成国家治淮规划项目,全县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国控沛沿河李集桥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全力保障了南水北调清水通道水质安全。微山湖湖西湿地水源地被“寻找中国好水”大型环保行动组委会评为全国首批“中国好水”。
实施“城更靓”工程,城乡环境大幅提升。加快实施“沛北一体化”战略,围绕“1+5+100”城乡布局修编《沛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完成5个重点中心镇、8个管理示范镇和100个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围绕生态镇村建设,积极整合中心镇、管理示范镇、美丽乡村创建和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整治资金5000万元,开展9个镇55个行政村农村连片整治工作,购置垃圾箱、垃圾运输车辆等,彻底消除农村环境卫生死角。
投资200万元,购置多功能水面垃圾清理船,及时清理河塘沟渠水面漂浮物、垃圾等,城乡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镇村面貌显著改善。实施“路更畅”工程,倡导绿色出行方式。加快推进徐沛快速通道等骨干道路建设,形成以徐济高速公路和省道干线公路为骨架,以沛县县域内公路网为主体的放射性与环网结合的交通出行网。大力发展低碳、高效、大容量的城乡公交系统,营造绿色文明出行的良好环境,成立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新增176辆新能源公交车,行政村班车通达率稳定在100%。
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以环境安全保障生态文明
坚持把强化环保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作为推进污染物减排、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的重要保障,对企业实施最严格的监管。严格环保准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能评制度、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和工业向园区集中制度。对待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的一律不予立项;对在建项目,环保设施未验收的一律不得投产;对已建项目,排污不达标的一律停产整顿;对恶意排污、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企业一律依法关闭。“十二五”期间,先后否决了20多个不符合项目要求的项目。严格环境监管。坚持“点、线、面”结合,持之以恒推进重点污染企业、主要污染物行业和环境敏感地区的污染治理。对隐患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积极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强化合同能源管理,全面完成节能减排工作任务。严格环境执法。开展排污企业专项整治,铁腕治污,对工业企业污染实施“一厂一管”,确保达标排放。“十二五”期间,对286家违法排污企业依法处罚,有效处理来信来访863件,其中上级转办186件,结案率100%。
(来源:沛县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