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城市将绿化保护 列入“门前三包”
目前,内地已有多个城市将“绿化保护”列入“门前三包”的范围。
山东省泰安市
2010年,泰安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出台《泰城园林绿化“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暂行办法》,与临街单位、经营业户、住户等责任主体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违反者将追究相关责任。《泰城园林绿化“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暂行办法》要求包括:一、包种植。按照园林主管部门审定的绿化规划方案种植花、草、树木等。二、包成活。保证所种植的花、草、树木等成活率达到100%,保持花坛绿地内无枯枝死树、无缺株断垄。当绿地树木出现死亡时,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及时用同树种、同规格进行补植。三、包养护。保持绿地整洁,无杂物,行道树上无乱拴乱钉乱挂等现象;保持绿地完整,无堆物、搭棚,无踩踏、停放车辆等违章占用绿地;保持绿地内花草树木生长良好,形态优美。
浙江省绍兴市
从2011年11月开始,绍兴市区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所谓“门前三包”,就是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在包卫生方面,重点是做到垃圾不落地,就近倒入垃圾箱;包绿化重点是包门前树木和绿化带无破坏;包秩序则指门前无占道经营,无乱停机动车、非机动车。
四川省广汉市
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设生态、文明广汉,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2015年5月,广汉市要求建成区范围内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商户以及居民住户等责任单位或个人,在门前一定范围内承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的“三包”责任制。该市园林局与所管理的商家店铺、居民住户等责任单位或个人签订“门前三包”绿化责任书;加大对“门前三包”绿化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对不遵守“门前三包”绿化规定的责任单位或个人,将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