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海绵城市”建设首先要保护原始生态
日前举行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建设“海绵城市”,引起广泛关注。昨天(12月28日),“城乡绿色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论坛”在宁召开,专家专门围绕“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问题进行了探讨。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水务与工程规划院资源能源所副所长王家卓,曾参与制定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他介绍,“海绵城市”就是充分发挥原始地形地貌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充分发挥植被、土壤、湿地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使城市像“海绵”一样,对雨水具有吸收和释放功能,能够弹性地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
“这几年,北京、广州、武汉等众多城市,遇到强暴雨时经常引发严重内涝,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城市硬化地面太多,失去了吸纳雨水的能力。”王家卓说,建设“海绵城市”不仅有助于防涝,还可以净化城市水质,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所以目前我国对建设“海绵城市”非常重视。但是究竟该如何建设“海绵城市”?目前国内尚无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国内这方面的人才也很缺乏,对“海绵城市”的认识还不到位。
王家卓指出,“海绵城市”其实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提法。类似的理念,在美国叫低影响开发,在澳大利亚叫水敏感城市,在德国则叫雨水收集。由于这些国家的相关建设起步较早,因此值得借鉴和学习。
“要从生态文明的角度去理解‘海绵城市’,切不可片面肤浅地认为‘海绵城市’就是穿衣戴帽、涂脂抹粉,将铺一些透水砖、修几个蓄水池、建几块下凹式绿地当成‘海绵城市’。”王家卓建议,“海绵城市”的建设,首先是原始城市生态的保护,尤其是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敏感地区的保护;其次是对原有高生态附加值的“山、水、林、田、湖”的恢复;最后是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的生态型开发,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在城市中保留足够的生态用地,控制城市不透水面积比例,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并根据需求适当开挖河湖沟渠、增加水域面积,促进雨水的积存、渗透和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