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构筑五位一体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
昨日,记者从昆明市林业局获悉,市政府办公厅已于日前正式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根据《意见》,市政府每年将从林业产业化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左右资金用于扶持林下经济发展。
昆明分属长江、珠江、红河三大流域,大部分区域属长江上游天然林保护区,公益林多,商品林少,大都市对生态环境和生活品质的要求,使得昆明发展林下经济有着资源、区位、交通、科技、政策等先天优势。基于此,《意见》指出,要构筑林下种植、养殖、采集、生态旅游、产品加工经营五位一体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重点打造引领带动全省的研发、交易、会展、示范中心,推进全市林下经济向集约化、特色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意见》明确,力争到2020年全市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到152.40万亩,实现年综合产值400亿元,建设示范基地100个,林农专业合作社105个,省级林下经济龙头企业达到95家,参与林下经济开发的农户达到100万人,从事林下经济的农户年人均增收达到600元。
明确目标的同时,《意见》还提出了今后5年发展林下经济的主要任务,具体包括完善市场体系打造总部经济,推进庄园经济规范设施用地等7个方面。以推进庄园经济为例,《意见》指出,到2020年,建成10个林下经济精品示范庄园,以庄园经济示范带动全市乃至全省林下经济发展。发展林下经济的经营主体可直接在林地内修筑水利、便道等生产设施,可使用不超过林地经营面积的5%用于建设管护等设施。
与此同时,《意见》还从组织领导、融资支持、宣传督查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在融资支持方面,自2016年起至2020年,市政府每年从林业产业化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左右资金用于扶持林下经济发展,主要用于建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支持科技研发推广、开展培训工作和龙头企业贷款贴息。
“十二五”以来,昆明利用丰富的林地资源和中心城市优势,不断探索发展林下经济,产业规模逐步扩大,已形成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四大类型,涵盖林药、林菌、林花、野生食用菌采集加工、城郊休闲体验等多种林下经济发展模式。统计显示,到2015年底,全市林下经济已惠及林农22.8万户,从事林下经济的农户可实现年人均增收3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