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两会”提案健全古村落保护机制
随着城镇化的冲击,古村落及其文化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古村落保护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近年国家及地方政府开始提高对古村落保护的重视程度,古村落保护工作虽取得不小进展,然而形势依旧严峻。为加强古村落保护、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古村落的可持续发展,在2016年河北“两会”上,中国民主同盟会河北省委员会提出进一步加强我省古村落保护的建议。
提案提到,古村落在自然以及人为作用的影响和破坏下,古建筑老化、坍塌,甚至被拆毁,导致损毁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在村庄建设和村庄发展过程中,古村落破坏情况严重。古村落保护整体呈现管理混乱、管理体制不顺的局面。古村落保护制度不完善,保护主体不明确,多头管理。调查中发现,河北省古村落数量多,古建筑数量大,所需修缮和建设的费用需求量大,修缮古建筑的材料贵,修缮成本高等问题突出。
提案建议,做好古村落保护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对古村落的保护意识。古村落散布于民间,只有全民都意识到古村落是取之不竭的历史文化资源,才能达到全民文化自觉的理想程度。
提案还建议,建立健全古村落保护机制,建立并出台古村落及其文化保护的法律法规,明确古村落保护的管理主体及其职能,避免管理部门的多重管理,在制度和程序上要形成规划化的规章制度。
此外,中国民主同盟会河北省委员会建议加大对古村落保护的资金投入并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办法,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古村落保护的社会投入,并加强对古村落民俗文化的挖掘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