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约谈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负责人
1月13日—14日,环境保护部委托华北、西北、华东、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分别就内蒙古锡林郭勒草原、河南小秦岭、宁夏贺兰山、山东长岛、广东丹霞山等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问题,约谈了相关负责人,督促其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及相关规定,坚决制止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环境保护部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发现,内蒙古锡林郭勒草原等5个国家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问题较为突出:
内蒙古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存在大片喷灌农业;实验区内5家工矿企业停产数年后,大量矿石仍无序堆存,未进行生态修复。河南小秦岭国家自然保护区内有10余家采矿企业,涉及可开采的坑口217个;矿渣堆存量2000余万吨,堆放面积巨大,高差数百米,生态破坏严重。宁夏贺兰山国家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现仍有35处工矿企业,2011年保护区范围调整以来,仍有37家企业先后获发采矿证,直至2015年3月,地方政府仍为9家工矿企业协调申办相关手续。只采不治、只挖不填问题突出,采矿活动,尤其是大量露天采矿已造成严重生态破坏。山东长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建有风力发电项目,部分养殖设施和旅游项目未批先建,对编制、报批总体规划和划界、立标等整改要求落实不力。广东丹霞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内3座水电站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核心区存在养猪场,且废水直排;对2014年环境保护部提出的关停缓冲区内原有4处养殖场等整改要求未落实。
环境保护部在约谈中,要求各相关市(盟)人民政府、保护区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保护区管理机构限期对各类违法开发建设活动进行清理整治,并将有关调查处理结果和整治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开。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