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空壳”的环保组织不要也罢
近日有报道说,广东省近两成的环境研究类环保组织,竟然两年内没有开展过任何与环保有关的活动。这样的环保中介组织,不要也罢。
众所周知,环保组织是在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公众、企业与公众之间沟通环保信息的桥梁,它是环保事业不可或缺的一个机体。近两成长期不开展环保服务的组织、机构,显然徒有虚名。按说这些组织断然没有生存下去的可能。匪夷所思的是,一些不务正业、徒有虚名的中介组织居然活得潇洒自在。原因之一,就是它有可资利用的“壳资源”:有的整天打着环保的名义挂羊头卖狗肉,几乎不做有关环保的事,往往也能财源广进;有的人“拿政府的鞭子、收企业的票子”中饱私囊,团体账面上什么进项都没有,个人业务却相当繁忙。
因为有近两成的环保组织“闲置”,于是,近年来有一种声音,认为一些环保中介组织无事可做,原因是大量的环保业务被政府环保部门及其自办的“红顶中介”垄断抢了生意。这样的论调,似是而非。
保护环境是基本国策,与环保有关的投资、消费和服务,每年都有上万亿元的市场规模。在环保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当下,环保业务全都由政府垄断或被“红顶中介”把持,其实并不现实。近年来,许多民营企业在服务环保中做大做强,就是例证。而且,环保是技术性很强、专业分工极细的领域,“红顶中介”无法一手遮天,包打天下。比如,去年雾霾天气期间,室内空气净化器市场突然红火了起来,基本上是民间资本在各显神通,似乎没听说哪个牌子的净化器是由环保部门指定研发、指定销售的。
我国环保市场的规模和潜力如此之大,一些中介组织或者自甘堕落、或者在自怨自艾中毫无作为,这样的现象值得警惕。对于工商、民政部门来说,要严格监管、把关。比如,对于那些长期不开展正常业务的空壳环保组织,应予以依法注销,而对于那些不务正业、招摇撞骗的机构,要严厉打击、取缔。只有当“壳”再也不是能蒙饭吃的资源、所有市场主体都靠自己的本领才能存活,我们的环保工作才能更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