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5年内将打造1000个美丽乡村
从海南省住建厅获悉,到2017年,我省将建成不少于500个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示范点;到2020年,将建成不少于1000个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示范点。
我省美丽乡村建设,将充分挖掘和保护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等农村物质文化,传承和保护农村民俗风情、历史沿革、典故传说、祖训家规等农村非物质文化;完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民居名录,建立健全保护和监管机制;编制和实施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村庄建设规划应有体现乡村传统建筑特色的专篇。
记者了解到,我省在美丽村庄建设中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同时将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积极利用金融机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专项资金,形成多元化资金投入格局。
据悉,对于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的示范村庄会被命名授牌,同时,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给予每个达标村庄不少于20万元的资金奖励,用于美丽乡村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对成绩突出的市县(区)、乡镇政府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