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增10处试点国家生态公园
国家林业局日前复函,同意建设10处国家生态公园(试点),并要求相关省级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国家生态公园(试点)建设工作,将其纳入森林公园体系管理,加强指导与监督。目前,我国试点国家生态公园已有14处。
国家林业局新批复同意建设的国家生态公园(试点)包括:江苏张家港暨阳湖国家生态公园(试点)、山东高唐清平国家生态公园(试点)、山东枣庄环城国家生态公园(试点)、河南清丰阳子国家生态公园(试点)、河南南乐黄河故道国家生态公园(试点)、河南民权黄河故道国家生态公园(试点)、湖北随州随城山国家生态公园(试点)、湖北保康尧治河国家生态公园(试点)、贵州道真洛龙国家生态公园(试点)、青海西宁环城国家生态公园(试点)。
国家林业局要求,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各试点单位抓紧完成国家生态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评审和报批,由地方政府批复后分别报省厅(局)和国家林业局备案。
国家生态公园规划要立足林业生态修复成果的巩固与提升,符合资源保护培育、科普教育展示、公众休闲娱乐等不同功能需求,明确具体的试点目标任务。国家生态公园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生态公园总体规划,突出社会公益性,积极探索林业生态修复与生态产品供给、公益性开放与市场化运营的新模式新机制,使国家生态公园真正成为建设美丽中国、拓展生态空间、共享生态成果的典范。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将试点情况年度总结报告报送国家林业局,并在按期完成试点目标任务后报请国家林业局验收。
国家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生态公园建设是在林业生态修复工程的基础上,对生态修复成果进行巩固与提升,使其在发挥生态效益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效益,拓展城市生态空间,增强生态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