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省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共600万亩
日前,福建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抓好2016年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工作的通知》,提出今年全省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共600万亩,其中植树造林100万亩,森林抚育300万亩,封山育林200万亩。
福建省森林覆盖率虽居全国第一,但森林资源分布不均,尤其是人口密集区域和经济发达城市缺林少绿和森林景观不佳或质量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确保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并稳定在66%,继续保持全国首位,《通知》提出了2016年福建全省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任务为600万亩,其中:植树造林100万亩、森林抚育300万亩、封山育林200万亩。
据了解,省级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对植树造林进行补助,其中:高速公路(铁路)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每亩补助1万元;乡村生态景观林建设每亩补助1万元;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工程每亩补助5000元;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中,沙(泥)岸人工造林每亩补助2000元,岩岸人工造林每亩补助500元,石漠化造林每亩补助1万元,林带修复每亩补助500元;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每亩补助1000元;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每亩补助500元;珍贵用材树种造林每亩补助500元;不炼山造林每亩补助200元;生物防火林带抚育和重点林分森林抚育每亩补助100元;营林机械推广示范县(点)建设每个补助100万元。
同时,还要求各级政府要在省里专项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安排相应配套资金,确保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和森林资源补偿费用于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