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规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 着力推广杨树雄株品种
为进一步保障全市春季绿化造林和杨树更新改造苗木供应,规范《新种子法》落实后的“一证一签”制度,市林业部门从四方面着手推进林木种苗管理再上台阶。
一是摸清家底,保证供应。结合种苗年报,市、县林业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的林木生产和供应情况进行摸底排查,为春季绿化造林和杨树更新改造奠定基础。全市现拥有林木种苗育苗3272处,其中可供绿化造林的苗木数量6.06亿株。
二是大力推行,“一证一签”。根据《新种子法》的规定,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进行了合并。市林业部门迅速组织落实,规范许可证发放,同时开展林木种苗标签和档案制度执行情况巡查,保证“一证一签”落实到位。
三是组织认定,推广雄株。开展杨树雄株育苗基地认定工作,着力推广杨树雄株品种。对基地规模30亩以上,繁育杨树雄株良种,苗木生长状态良好的16个育苗基地进行认定、公告,全市繁育杨树雄株苗木面积达1020亩,预计可出圃苗木200万株以上。
四是开展检查,严格把关。组织开展全市林木种苗质量检查工作,对重点造林工程和良种补贴苗木基地进行抽查,推广良种壮苗造林,提高造林质量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