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城市“绿心”范围微调 生态保护要求更高
温州城市生态保护要求更高
三月里,桃花尽绽,泛舟三垟水面绕岛而行,犹如置身“世外桃源”。如今,三垟湿地所在的温州生态园,已成为市民日常休闲观光的重要场所。为了更好地保护这颗城市生态绿“心”,近日,《温州生态园总体规划(修编)(2014-2030)》获省政府审批通过。根据《总体规划》,温州生态园将建设成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瓯越文化为内涵,集生态、旅游、休闲等综合功能于一体的城市生态绿心。
园区范围微调 但初“心”不变
《总体规划》确定的温州生态园建设保护区范围,由三垟湿地和大罗山地区组成,总面积为113.21平方公里。其中,三垟湿地面积约10.67平方公里,大罗山地区约102.54平方公里。综合考虑生态环境容量,温州生态园旅游环境容量约为4万人/天。
相比于2004年生态园成立后第一个完整的总体规划中生态园范围130.60平方公里,修编版中园区范围缩小约17.39平方公里。为什么生态园范围缩小了?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景观所副所长杨克明告诉记者,调整原因主要是依据《浙江省温州生态园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和现状及建设管理实际情况,将一些既成现实且难以按生态园要求控制的区域、主体不在生态园范围内的部分村庄和需要做建设资金平衡的用地划出,严格按照《浙江省温州生态园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实施,提高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虽划出生态园,但依然有严格的控制协调要求。”
据介绍,本次规划协调区较上轮总体规划缩小较大,主要原因是原协调区基本为周边城市功能区核心的城市用地,属城市规划建成区,且目前大部分已经建设成熟,在过去几年中协调管理难度大。
尽管范围有所微调,但在生态保护力度,生态服务管控、修复上要求更高了。本次规划相对上轮总体规划,在生态保护目标、分区、管控和修复措施等方面均有较大优化,明确分成人类活动控制、建筑及其他设施建设控制、水环境控制三大类控制标准。同时,严格按照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生态过渡区功能进行准入,比如生态保护区范围在三垟湿地、大罗山交界,瑶溪水源地、天河东水库、天河西水库、秀垟水库等汲水区域,均予以严控。
挖掘风景资源整合四大景区
规划按统一标准,将生态园划分成13个风景特色单元,划定景源培育分级保护界线。对茶山、瑶溪、仙岩、天柱四个风景名胜区界线提出调整和优化建议。此外,规划还建议各风景区整合,统一成一个风景名胜区,或扩大现有的四个风景区范围至生态园界线,远期统一包装并申报成一个省级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本次规划注重生态园范围内现有物质遗产的保护,提出生态园历史文化保护主题的“文化名山、罗天佛国、橘浦芳洲”。规划强调文保单位保护,同时也挖掘出一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物质遗产点(109处),并建议推荐为文物保护单位予以保护。
本次规划基本延续上轮总体规划旅游发展思路,但在具体策划上更为强调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宗旨。规划加强风景资源的整合和合理利用,明确划分9大旅游功能区,提出6大产品体系和6大游线,促进生态旅游产业的发展。
本次规划还强调与周边生态廊道的衔接,遵循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的要求,以生态园为绿心,向四周的山、江、海、岛等自然景观及中心城市、永昌堡等人文景观发散数条生态绿色廊道,形成生态园同周边环境联系的区域生态网络。
生态保护优先减少居民数量
为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生态容量压力,规划总体上鼓励山区居民下迁、湿地居民外迁,减少园内的居民数量。山上和湿地内必要的从事一产和旅游服务就业人口可保留,鼓励村民于生态园内就业,尽可能保留原有生产、生活状态和习惯,并保留、利用传统特色建筑,规划还将现状村庄分为3类村庄进行调控引导。
此外,规划对村庄特色进行梳理,提出特色村落保护与利用思路,主要为罗山罗胜行政村的岭下自然村和石竹自然村、罗丰行政村的动石自然村以及三垟湿地的沙河村。同时,对非物质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提出方向性目标和要求。在居民点调控实施策略中,规划也给出了土地使用、村庄搬迁、村庄转型、污染企业外迁等调控实施策略。
在生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规划提出以“绿色交通”“趣味交通”为原则,优化交通布局,提升生态园服务能力。建成交通线路便捷、通景性高,游览方式趣味、多样的交通体系,原则上生态园范围内限制私家车通行,内部交通体系以车行道为交通骨架,以缆车、轨道等趣味观光交通为辅,以游步道为补充,满足发展的交通需求,促进生态园360度向城市开放,提升其服务能力,实现多日游。
9大旅游功能区
茅竹岭城市阳台旅游区
瑶溪十里溪山观光旅游区
三垟瓯越水乡休闲度假旅游区
泉山云顶宗教主题旅游度假区
茶山瓯越民俗旅游区
峰台越野探险旅游区
天柱南禅文化旅游区
仙岩山水诗境旅游区
陈岙城市森林旅游区
现状村庄三类调控
控制型村庄控制用地及人口规模,改进其生产生活方式;
缩小型村庄逐步缩小临近重要保护区域和核心景区的村庄的人口规模,传统建筑群应予以保留和利用;
搬迁型村庄引导搬迁重要保护区域内、核心景区内和少量村宅在生态园范围内的村庄,人口搬迁后,原有建筑根据风貌特色予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