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开建“海绵城市”3年内建成示范区
公园要建成雨水花园,绿地变成下凹式的,道路要增强绿化带对雨水的消纳功能,城市广场要选用透水铺装……昨日,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发布《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从今年起,沈阳全市范围内的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今年开始,按照国家海绵城市建设标准,沈阳市将先选取适宜之地优先推行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技术,预计到2018年建成海绵城市示范区,区域内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80%。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示范区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示范区目标要求。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还将建设预警平台及应急设施,完善防汛应急预案,汛期要及时对相关设施进行清理维护,配备临时机泵、发电机等抢险设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汛期来临前要组织对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加强雨水管网、排水沟渠的清淤维护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