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加大湿地生态保护 新建国家湿地公园12处
近日,来自云南省林业厅的数据显示,云南省有国际重要湿地4个,已建立各种级别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7处,新建国家湿地公园12处,全省自然湿地保护率从2012年的40.27%增加到目前的43.3%。
根据全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云南省湿地总面积有56.35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为39.25万公顷,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02%,全省8公顷以上的湿地有4个湿地类,15个湿地型,内陆湿地类型位居全国前列。
云南省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分布有全国67%的湿地鸟类、42%的淡水鱼类、25%的爬行类、43%的两栖类,孕育有云南湿地植物特有种116种,湿地动物特有种207种,特有种比例高,生物多样性居全国之首。
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云南省就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的形式,使一批天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2014年1月1日起,云南省正式施行《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为依法开展湿地保护奠定了法制基础。自2014年起,建立全省湿地资源数据库与湿地资源变化核查制度,每年开展30个县湿地资源年度变化情况统计和核查工作,湿地数据在生态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得到应用。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云南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湿地保护资金总量较“十一五”增长381%,有15处湿地不同程度地完成管护、监测设施建设,在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开展退化湿地恢复近10000亩。省财政投入1620万元,用于资源调查、数据库建设、湿地监管和监测以及宣传等方面。
“十三五”期间,云南湿地保护将主要以保护特有湿地、恢复一批自然湿地生态系统为重点,力争到2020年,全省自然湿地保有量达到42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45%,国家湿地公园数量达到15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