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山阳县“四个一体化”建设生态宜居城镇
山阳县紧紧围绕“做美县城、做强集镇、做好社区”目标,以“一城九镇”为主战场,坚持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四个一体化,加快建设生态宜居城镇。
一是坚持规划一体化。按照撤县设市的标准和“绿色、低碳、生态、智慧、宜居”的规划理念,特聘市规划设计院对县城东城区、老城区、西河新区和建制镇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完善做好城区交通和绿地规划,使全县总体规划覆盖率达到100%、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90%。
二是坚持建设一体化。以县城西河、河南、城东、十里“四大片区”为重点,计划投资31.9亿元,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城市规划馆、翠屏山森林公园、城区供暖等十大工程建设。加快城(县城)十(十里)一体化进程和漫川、高坝等4个市级以上重点镇和宽坪、照川等5个县级重点镇建设,按照新型社区标准,实施40个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以点成线、集线成面,实现全县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全覆盖。力争全年完成农村居民进城落户1.15万人以上,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
三是坚持管理一体化。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文明县城为抓手,创新城镇管理模式,实现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亮化美化、社区物业等专业化管理。启动“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强化“两河十一沟”及市容环境卫生、乱占乱建等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乱占乱建、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着力推进城镇环境“靓丽化”、城管执法“规范化”、城镇建设“园林化”、城镇管理“精细化”。
四是坚持经营一体化。将经营理念贯穿于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统筹考虑县城、集镇、农村社区的土地、基础设施等资源,盘活增值空间,多方筹措建设资金。放宽民间资本准入条件,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和财政资金的作用,鼓励民间资本采取入股、拍卖、使用权出让、经营权转让等多种方式,参与城镇经营性项目建设和管理,达到“以城建城、以城养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