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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2016年多措并举谋绿化创新林业促发展

时间:2023-02-03 16:36:08 | 来源: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乌兰察布:2016年多措并举谋绿化创新林业促发展

白泉山

霸王河

乌兰察布市位于自治区中部,是祖国北疆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和“生态立市”战略,以提高造林质量为主线,以抓好通道工程绿化、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为重点,坚持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地方重点工程相结合,提前行动,狠抓落实。截至2015年底,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全年共完成各项任务114.2万亩,投入生产性资金12.8亿元,进一步加大了地方重点区域绿化工‍

今年,作为“十三五”林业生态建设的开局之年,全市上下集思广益,早动手,早谋划,出台了详细的工作计划,推动我市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

紧扣建设环节,完成林业生产任务

据悉,2016年全年计划完成林业生态建设任务122.9万亩,其中国家林业重点工程计划完成101.1万亩,包括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32.7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48.8万亩;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项目9.3万亩;国家造林试点木本药材种植补贴项目0.9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9.4万亩。地方重点区域绿化项目计划完成21.8万亩,其中通道绿化5.4万亩;城镇及周边绿化11.5万亩;村屯绿化4.4万亩;厂矿园区绿化0.5万亩。

依据规划区域布局,重点推进实施。根据不同地理位置绿化区,林业部门因地制宜,拟定相应措施建设稳定的生态防护体系。其中,在阴山北麓风蚀沙化治理区建设防风固沙林和农田防护林来提高防护效益;在阴山南麓丘陵山地治理区大力发展针阔混交的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经济林,以减轻水土流失、增加农牧民的经济收入;在封禁保护区加强封山育林、禁牧保护等工作以改善生态环境;在森林生态自然保护区与湿地保护区开展生态治理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增大抚育管护力度,对湿地开展功能抢救性恢复措施,力争构建比较完备的森林湿地生态体系;在盆地滩川农田防护林区营造农田防护林,有助于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和防风固沙效果;在重点区域绿化区加大城镇周边、交通干线两侧、村屯、厂矿园区等重点区域的绿化美化力度,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条件。

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建设质量。今年,国家实施了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要求各地加强政策宣传和资金兑现工作力度。我市预计在3月底前将任务落实到农户和地块,完成作业编制和报批工作,并与退耕农户签订合同,明确退耕户的责任、权利、义务;针对京津风沙源治理、天然林保护、造林补贴等资源培育工程,要加大实施力度,今年的沙源工程、造林补贴项目继续实施去年的任务,并且准备拿出相当一部分任务实行项目购绿;同时为鼓励个户、专业合作社、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近期将公布造林绿化规划设计方案和造林补贴政策——只要符合设计方案开展造林绿化,经林业部门验收合格,会给予相应的项目资金补贴。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家生态项目各项技术规程、技术标准和工程管理办法,编制好项目实施方案和工程作业设计,规范施工程序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等工作,确保工程建设各环节的规范运行。

发展壮大林业经济,增加林农收入

积极做好林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前山地区可以发展小型苹果、仁用杏、李子等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争取每个旗县建成一处示范基地;后山地区应积极抓好柠条的加工利用,结合柠条平茬复壮项目,建设柠条加工基地,在现有龙头企业的带动下,每个旗县争取引进培育1至2家林产业龙头企业,提高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

以林下经济为突破,提升林业产业综合效益。鼓励扶持农牧民和国有林场发展林下经济,进行带间种植药材、牧草和林下养殖珍珠鸡、柴鸡、大雁等禽类,促进林业经营效益。

大力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林业产业发展,培育林业合作组织、家庭林场、专业大户等新兴林业经营主体。例如,凉城县六苏木镇“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由企业租用农户林地,成立专业合作社,农牧民收取地租并参与合作社建设工作,或者以地折股作为合作社社员入股分红;建立企业、合作社和林农之间紧密型的利益联结机制,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在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等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

以生态旅游为契机,发展森林休闲观光旅游业。依托兴和县苏木山林场、凉城县二龙什台森林公园等森林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快森林旅游景区建设,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我市林区产业转型,拉动森林旅游消费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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