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储备林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内出台
4月14日,记者从国家储备林建设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6-2050年)》正在修订,年内将正式出台。
《规划》拟在《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3-2020年)》的基础上调整范围、扩大面积、延长期限,围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布局东南沿海、长江中下游、黄淮海、西南、京津冀及东北地区六大区域、17片建设基地。
“十三五”期间,国家林业局将按照“总量平衡、结构优化、进口适度、持续经营”的目标要求,推进建立完备的国家储备林制度,加快建设一批国家储备林基地,探索生产能力高效、经营规模适度、储备调节有序、生态环境良好的木材安全道路。2016年,国家林业局将逐条落实《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各项工作,从政策法规、现代工程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制度、科技支撑制度等方面,全面启动20余项制度建设内容。创新投融资机制,继续协调争取中央资金,加大投入,全力推进利用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贷款。在落实广西国家储备林国开行贷款项目一期工程基础上,同步推进天津、湖南、云南、福建、河北等省份项目;制定国家储备林贷款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积极探索运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国家储备林建设。继续协调农发行,加快推进利用农发行贷款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试点工作。借鉴世行项目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的模式和经验,研究推广国家储备林可持续经营模式,制定出台《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研究完善《国家储备林管理办法》,修改完善《国家储备林基地现有林改培技术规程》等行业标准,着手研建集国家储备林和国际贷(赠)款项目于一体的综合性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