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州:4年后城市建成区30%以上变海绵城市
重庆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万州区成为全市3个海绵城市试点区域之一。按照《实施意见》,到2020年,万州城市建成区30%以上要成为海绵城市,实现雨水的积存、渗透和净化。而高铁片区将作为海绵城市的先行试点区域。
城市像海绵一样吸水净水
你或许是第一次听说“海绵城市”。它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干旱少雨时可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按照《实施意见》,重庆将切实担负起改善三峡库区水体水质及保障库区水体安全的重任。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海绵城市建设的效果。
万州30%城区要成“海绵”
海绵城市实行试点先行的办法,在重庆,两江新区悦来新城(建设期为2015-2017年)是国家级试点区域;万州区、璧山区、秀山县(建设期为2016-2018年)3个区县则是市级试点区域。
作为试点,万州要在实现运营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形成符合山地城市特点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管理等地方标准,为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
记者从万州区城乡建委获悉,万州将把高铁片区作为海绵城市的建设试点。2018年起,海绵城市将在全重庆范围内逐步推广。2018-2020年,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及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先行启动海绵城市建设。按照要求,力争到2020年,万州等试点区县(自治县)城市建成区30%以上、非试点区县(自治县)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初步形成完善的城市生态保护体系、低影响开发雨水设施体系、排水防涝体系及初期雨水污染治理体系。
2020-2030年,全市所有区县(自治县)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力争到2030年,全市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