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主体与绿化工程建设须同步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城市屋顶绿化工作,有关部门将实施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方案审查及竣工验收制度,确保主体工程与绿化工程建设同步设计、同步验收。
屋顶绿化是实现城市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我国在推广绿色屋顶方面起步较晚,相关技术要求和配套政策还不成熟,与发达国家存在一定差距。在建设系统对绿色建筑推广的大框架下,市规划局历来重视屋顶绿化的规划建设工作,并将支持保障屋顶绿化的建设和发展作为规划工作体现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思想的重要工作内容。
在对《建设美丽泉城加快推进城市屋顶绿化》提案回复中市规划部门表示,他们将在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的《济南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对新建和改造小区的附属绿地建设重视垂直绿化,最大限度地发挥植物生态效益;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建设配套附属绿地要求以植物造景为主,大量种植乔木,同时灵活运用多种布置手法,采取屋顶、墙面、棚架、室内绿化等多种方式进行绿化,控制草坪面积;根据《济南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求,实施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方案审查及竣工验收制度,确保主体工程与绿化工程建设同步设计、同步验收。
同时,在日常规划管理中,要求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在进行规划报审时,项目的车库顶、低多层平屋顶和高层建筑裙房平屋顶上须同步设计屋顶绿化,普及屋顶绿化建设,形成点线面结合、平立面结合的绿色空间。根据《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12年),只有覆土1米以上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化才能进行绿化面积计算,市规划局正在修订《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结合此次修订工作将屋顶绿化纳入《规定》要求统筹规划,创造新型绿色、节能建筑。
业内人士指出,屋顶绿化是一项涉及众多政府管理机构的工作,关于屋顶绿化推进政策应该逐步扩大范围。根据《济南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求,提倡多部门、多单位合作,社会广泛参与的途径,将园林绿化部门和建设部门、规划部门、街道办事处等相关联单位配合起来,共同创造更好的屋顶绿化设计、施工、管理途径。
对提案提出的“对于屋顶绿化的规划、技术要求等方面没有相关制度配套,缺乏政策指导”等现实问题,市规划局表示,因受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条件限制,完善的屋顶绿化规划建设及实施体系非一朝一夕所能形成。他们将在今后的规划工作中继续严格把好审查、审批关,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衔接配合,形成推动屋顶绿化规划建设的合力,使屋顶绿化作用得到充分发挥。